根据《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户、村、乡(镇)、县评定管理办法》(青农信办【2010】3号),海西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验收、现场评审后认为德令哈市各项创评指标均达到了《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户、村、乡(镇)、县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市”创评要求,初审评定德令哈市为“信用市”。现将评定结果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海西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名书面提出,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3楼309室 邮编:817099 联系电话:0977-8221570 联系人:包雨萌)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15日内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
海西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