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8日,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全面启动2022年度考核工作。
会议指出,依照上级要求和州委相关工作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重点对党委(党组)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会议明确,年度考核抽调州纪委机关14名干部分7个组随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一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考核组主要通过党委(党组)书记报告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评价、领导干部理论测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地区及州直部门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考核。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综合日常考核、综合评价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定。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情况和等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选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沟通,认真负责落实各项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