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从严纠治“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州纪委监委向全州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2.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
3.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以及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搞聚餐团拜等活动;
4.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
5.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以及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私车公养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问题;
10.严禁赌博、酒驾醉驾及组织参与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11.严禁在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12.严禁在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州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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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西州纪委
海西州监委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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