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婷婷
我州坚持把产业帮扶作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的治本之策和主攻方向,探索实施“四种联农带农模式”,健全产业链、价值链,深入推进产业带贫能力,确保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党支部+合作社+全体农户”——
格尔木市红柳村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全体农户”模式,深入挖掘自身产业优势,成立仁达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入股分红形式,采取多元发展模式,打造集垂钓休闲、农家餐饮、蔬果采摘、党性教育等为一体的“红色”生态农业园,种植红枸杞、食用玫瑰、大田蔬菜、沙葱等农产品,形成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模式,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民收入不断提高。
“龙头企业+基地+农牧户”——
2022年,德令哈市投入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80万元,整合5个村乡村振兴产业化建设项目,购置11台先进农业生产装备,与区域内有实力且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模式的第三方龙头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实行农业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全程社会化服务,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促进优势农作物高产增产。为乌兰尚品驼乳投入衔接资金750万元,购置化验设备及包装生产线,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与牧民签订收购协议,定期赴牧区上门收购牧民新鲜驼奶,减少牧民运行成本,增加农牧民收入。通过产业拉动力强、就业岗位多、带农效果好的项目,采取资产租赁、订单种植原粮、收储乳品、脱贫户就业等方式,带动100余户困难群众发展产业,户均年增收3.2万元。
“能人+合作社+脱贫户”——
德令哈市红光村通过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红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吸纳入社成员332户,以发展田园综合体、酒店民宿、仓储物流、劳务输出及工程承揽等多种产业,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产业模式,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82万元,与脱贫户签订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每户分红1.5万元,为脱贫户提供就业岗位12个,年人均增收1.2万元。
“光伏收益分红+公益性岗位带动”——
2018年全州投入803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了总装机规模为11.7兆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5个,项目惠及119个脱贫村,自并网运行以来,累计发电9125万千瓦时,预计收益是5900余万元(含运维费、管理费、税费等),119个脱贫村年均收益10万元以上,全州为脱贫户提供光伏收益村级公益性岗位125个,年人均增收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