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办法》,我省于2023年1月启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最终审定,我省青海凯翔建设有限公司、青海中控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任清华等10名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柴达木换流站等12个单位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我省推荐评选严格按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要求推荐上报,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产业工人比例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科教人员比例不低于20%,农民工比例不低于10%。全国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主要在获得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中推荐产生,企业班组占比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总数的35%。
推荐评选工作经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推选产生,推荐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州市地级和省级三级公示。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审查,加强与党政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多方面听取意见,强化过程管控,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严把名额比例关、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做到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切实增强工作质效,高质量完成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