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3-0012 柴达木日报出版
1.1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本行董事长张世义、行长马钧、会计财务部负责人郑乐乐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