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婷婷 通讯员 吕文斌) 海西州全力推进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通过“谋好发展思路、绘好产业蓝图、抓好试点先行、用好衔接资金”四种举措,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区特点的乡村振兴试点村打造模式。
谋“好”发展思路,整体统筹推进。制定《海西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科学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把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综合治理等统筹纳入规划范围;探索具有海西特色、符合地区特点、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充分保障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各项权益,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共同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绘“好”产业蓝图,助推村强民富。格尔木市红柳村打造集垂钓休闲、农家餐饮、蔬果采摘、娱乐观光、农业科普、党性教育为一体的“红色”生态农业园,形成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科研、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德令哈市红光村打造集有机农业、农事体验、亲子乐园、休闲娱乐、特色餐饮、地域文化、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都兰县上滩东村大力发展以“服务区+”为模式的“路衍经济”,建成集洗车加水、餐饮、汽修、超市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发展壮大“汽车之家,温暖驿站”路衍经济产业支柱;乌兰县茶卡村借助茶卡盐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民宿旅游产业,通过发展产业,实现村集体经济再壮大,农牧民收入再提升。
抓“好”试点先行,夯实发展基础。在开展全州52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在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天峻5个地区分别打造1个州级综合性试点村,通过3年时间滚动式打造15个州综合性乡村振兴试点村,为全州实施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和成功模式。
用“好”衔接资金,加快项目建设。2023年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1亿元,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15个、道路类项目3个、污水管网类项目3个、饮水安全类项目5个、其他类项目5个,进一步推动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