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婷婷 通讯员 索小荣) 为确保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村(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2019—2021年度《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行动计划方案》要求,我州顺利完成2019—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村(场)评估验收工作。
近日,由省委农办秘书处牵头,抽调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局)和州农牧局工作人员组成评估验收组,对我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乌兰县、大柴旦五个地区的六个示范村和四个示范场进行考核验收。评估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评估验收,重点对整体规划、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等十个方面进行评估打分。
评估组指出,海西州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村(场)建设项目卓有成效,乡村治理机制更趋完善,村集体经济活力明显增强,村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乡村产业发展带动人才培养、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促进农牧民增收效益显著。但个别村(场)存在人居环境“脏乱差”、台账资料不够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州将在细节上进一步完善,做实基础工作,补齐短板,确保整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