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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荣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本报讯(记者 浩尔娃 通讯员 龚增道力杰) 10月28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开幕。会上对获得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的地区进行授牌,其中,乌兰县获得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这是继乌兰县荣获国家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誉后的又一项“国字号”殊荣,也是我州首个、目前唯一一个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区。

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颁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

作为柴达木盆地东部重要的气候调节器。近年来,乌兰县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点工作的突出位置,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始终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积极融入全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线一单”监督管控机制,积极开展“环保管家”、第三方环保监测服务,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和林草长制及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实施生态保护工程,认真落实国家公益林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系统治理。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盐湖保护开发、旅游发展规划全过程,蓄势培育清洁能源产业,做精做细枸杞、藜麦、茶卡羊、柴达木双峰驼等绿色有机农畜产业文章,着力打造海西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样板和“柴达木戈壁滩绿色之城”建设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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