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审查听证工作规定》和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相关程序并经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拟任巴智俊等18名人员为本院第三批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西州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反映公示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情况。
受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16日
受理单位:海西州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977—8226422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0日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批听证员拟任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