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3-0012 柴达木日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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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畜间布鲁氏菌病净化区创建告知书

全州各养殖场(户):

为有效控制和净化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州关于布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我州畜间布病净化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省、州布病防控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海西州采取监测净化的防控措施,科学开展场群和区域净化工作,积极创建牛羊布病净化场,逐步实现全州净化目标。

二、全州采取“检测—净化”的技术措施,所有确诊布病自然感染的牲畜均需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三、全州范围内(除天峻县)所有牛羊不进行布病免疫,种畜和奶畜严禁布病免疫,已经进行布病全群免疫的场(户)必须立即停止免疫。对擅自实施免疫的检测阳性畜一律按感染布病病例实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四、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户)应配合有关部门每年定期进行布病全群检测,建立有效布病检测阴性报告(净化场有效期1年、非净化场有效期6个月)。

五、各养殖场(户)要落实养殖者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禁从高风险地区引进动物和调运饲草饲料,牛羊调运严格申报审批制度、调入牛羊落地报告、隔离检疫等防疫管理措施,引进牛羊后必须隔离观察30天以上,并全群布病检测,合格方可混群。

六、要完善牛羊养殖必须具备的防疫设施和条件,建立健全各项动物防疫制度,落实防疫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车辆和人员进出,对垫草垫料及时清理,保持养殖环境卫生,对圈舍、运动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压尘消毒等。

七、积极配合防疫人员抽样监测并主动对早产、流产、屡配不孕等疑似病畜进行报告。对检测出阳性畜养殖场(户)必须立即采取以下防疫措施。

(1)阳性畜的处理。经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确诊后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对患病动物采取相应扑灭措施,扑杀后对患病动物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畜群实施隔离,可采用圈养和固定草场放牧两种方式隔离。

(2)实行彻底消毒。对阳性畜污染的圈舍、运动场、运输设备、用具、物品等,要每天至少2次严格消毒,持续2周以上。对硬化的牛羊圈舍、场地,可选用2%烧碱等有效消毒药消毒;舍内金属设备、用具等可采取火焰消毒;工作服、鞋帽等可采取有效消毒剂浸泡等方式消毒;未硬化的运动场或者被病畜排泄物和分泌物污染的地面土壤,要将表土除去10-15厘米进行深埋,然后选择火碱或者高效氯制剂等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污染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或焚烧的方式无害化处理。车辆、用具等要相对固定,进出口设置专门消毒设施,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等进行严格消毒。

(3)做好个人防护。养殖场(户)工作人员,特别是隔离区和产房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规范佩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饲养人员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布病的应调离岗位,及时治疗。 (来源:海西州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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