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增产保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展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评报告全文获取方式
电子版网络链接:链接: http://www.qhhky.com.cn/index.php?c=show&id=305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请前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或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查阅,相关信息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系电话:18209792459
电子信箱:528281221@qq.com
联 系 人:张主任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宁市共和路56号
联系电话:0971-8202074
电子信箱:88241103@qq.com
联 系 人:李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地区周边居民、单位职工及行政办公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认为可能受到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居民和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qhhky.com.cn/index.php?c=show&id=30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第一种方式:公众意见表填好后直接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第二种方式:填好后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件发送至公示中所提供的邮箱中。
第三种方式:通过电话或亲临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等方式反映意见,并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和具体意见。
以上三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