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3-0012 柴达木日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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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西州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23〕90号)文件精神要求,经逐级审核推荐,并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表彰格尔木市公安局唐古拉派出所、茫崖市公安局冷湖公安检查站、天峻县公安局某大队、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刑警大队4个单位为海西州公安系统先进集体;海西州公安局某支队支队长南木腾、德令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炳、都兰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军、乌兰县公安局铜普派出所所长吕万成4名同志为海西州公安系统先进个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3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7-8206206, 0977-8206222.

电子邮箱:hxgaxc@126.com

海西州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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