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3-0012 柴达木日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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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公布海西州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办法》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国汛〔2019〕4号)等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度汛安全和抗旱供水安全,现将海西州各县(市、行委)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海西州重点防洪城市(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海西州水库(含水电站水库)、水利枢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海西州重点堤防(渠闸)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海西州成立70周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措施,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抓紧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的行动力。州级直接管理的已建、在建水库(水利枢纽、水电站)及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州管企业的防汛度汛安全,要无条件接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管理,纳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防汛管理体系。

二、压实防汛抗旱责任。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不断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夯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等。要切实强化指挥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体系,更好发挥牵头抓总、统一指挥和高效协同作用。要聚焦实效修订应急预案、完善预警机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充分借鉴和运用总结典型灾害复盘成果,提升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和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叫应”。各县、市和大柴旦行委要逐级落实本辖区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落细各项措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提早安排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从体制机制、组织责任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整治、防洪抗旱工程、水毁工程设施修复、预案方案及演练、抢险救援队伍、物资物料及机械设备、日常巡查检查、值班值守、通信保障等方面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各项措施,防止重特大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安全,确保全州防汛抗旱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

1、海西州各县(市、行委)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海西州重点防洪城市(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3、海西州水库(含水电站水库)、水利枢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4、海西州重点堤防(渠闸)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海西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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