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春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海西公安忠实履行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职责使命,全域推行“生态警长”制,搭建州、县(市、行委)、乡(镇、街道)派出所三级生态警长责任架构,形成具有海西公安辨识度的生态全域覆盖护航体系。
海西公安始终把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印发《海西州公安局全面推行生态警长制实施方案》,举办全州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培训班,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将专项打击一律纳入“一网考”考评工作,定期通报、督导落实。
依托一体化运行机制,坚持“日汇总、周调度”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强化公安机关各警种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着力构建指挥顺畅、运行高效、整体联动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格局。加强对全州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长江源头、青海湖流域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执法打击力度。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不断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辖区治安态势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摸排风险隐患,提升“打防管控宣建”能力。
海西公安机关围绕实际牵头制定印发了《海西州8部门食药环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会同林草、自然资源、环保等行政部门,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紧盯自然资源类违法犯罪,近期在都兰县洪水河、秋季沟、五龙沟、茫崖市望北沟、红柳泉沟等地开展了常态化联合执法巡检工作。
坚持夯实打击犯罪的群众根基,提前发布《海西公安关于禁止采集、出售、收购发菜、锁阳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通告》,为打击办案提供信息支撑。有机结合清明、“五一”、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强化普法宣传震慑,网上网下全媒体开展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营造了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