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3-0012 柴达木日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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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酸尾液综合利用年产 5 万吨硫化钠项目 环境评价第二次公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年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使公众充分了解H 酸尾液综合利用年产 5 万吨硫化钠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主要环保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H酸尾液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硫化钠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柴旦饮马峡产业区。扩建项目硫化钠、硫代硫酸钠生产基于现有蒸发池废盐,主要建设原料处理工序、煅烧还原工序、热化工序、硫代硫酸钠精制工序、产品储存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5万吨硫化钠。

项目总投资 5629.2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柴旦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18095795828

联系地址: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饮马峡产业区乐青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佛山市祥创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19897149527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枫香路18号之一

电子邮箱:54759328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http://cdm.qinghai.gov.cn/system/2024/03/29/030040506.s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大柴旦乐青科技化学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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