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建强村级组织,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向所有贫困村全面选派“第一书记”,强化村“两委”班子,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和村民监督机构,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做好扶贫开发的能力水平。配强扶贫干部,在现在驻村工作队的基础上,向所有贫困村派出扶贫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兼任队长,统筹协调“第一书记”、驻村人员、挂职干部、联点领导、帮扶机关的干部力量。强化导向引领,把扶贫攻坚作为加强“三基”建设、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的实践课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鼓励、引导广大干部和各类人才投身扶贫事业,到贫困地区建功立业。
巩固已有扶贫成果,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州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亿多元,4.2万名各族群众实现稳定脱贫。要求州扶贫部门和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对近年来已经实现脱贫目标的群众,特别是对实施易地搬迁的贫困家庭作一次全面扫描,开展一次“回头看”,详细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需求和困难,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后续工作,有效遏制因病、因灾等返贫现象的发生。全面客观总结“十二五”期间全州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努力提炼可供复制的扶贫经验,做到面对成绩不盲目乐观,面对困难不悲观气馁,以新时代柴达木精神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凝心聚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整体战役。
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扶贫强大合力。建立州厅级领导联系重点乡镇、县处级领导联系重点村、乡科级领导联系重点户的工作机制,群众一日不脱贫,帮扶始终不脱钩。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村企共建、百企联百村等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州内央属企业、省属企业、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倡导市场主体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拓宽与浙江省的合作渠道,不断丰富对口援建的方式和内容,促进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为扶贫攻坚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光彩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和功能,不断丰富“光彩事业”等公益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吸纳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加入到扶贫攻坚工作中来。进一步坚定群众实现整体脱贫的信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